开始时间: 2022-03-01 16:52:08
结束时间: 2022-03-10 16:52:16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及类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方式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首次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零时开放。申请人请于3月10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于3月11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完全一致。

纸质材料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活页(附件3)一式1份(省内初评使用),采用1夹3(1份申请书中缝夹1份活页在上和2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盖章后提交。

电子版材料:汇总表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35069。

 

附件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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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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